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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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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霎时一片死寂,屋外静得落针可闻。一声声责骂如同耳光掴在郑飞鸾脸上,让他难堪得无地自容。

他被钉在了原地,嘴唇微张,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店长大叔推门出来时已经换了一副态度,之前那股热络劲儿全没了,客套地对郑飞鸾说:“对不起啊,何岸那孩子的事,我们知道的也不多,您去问问别人吧。”

说完拿起桌上那叠钞票,原封不动还了回去:“照片您想拿走,我不拦着,但是这钱……我不收。”

“谢谢,打扰了。”

郑飞鸾接过钱,收起照片,很是勉强地朝店长大叔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宠物店。

他没有驱车离开,而是穿过马路,迎着风雪去了对街的住宅小区。

这片小区是四十年前建起来的,凌乱,拥堵,经历了太多风霜,已经破旧得影响市容,租不出什么像样的价格。除了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头老太,剩下的租客们大多都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打工族。

楼道口铺着一层煤饼残渣,墙壁熏黑了,刺鼻的焦味挥之不去,残垣断壁似的狼狈。

郑飞鸾沿着扶梯一阶一阶盘旋而上,楼道里灯泡死伤大半,几星幽光闪烁,黑洞洞的,像钻进了一根不透光的烟囱。沿途的垃圾箱散发出恶臭,脏水久积不除,腐蚀出了一道道恶心的黄绿痕迹。被人遗忘的月季花只剩一堆张牙舞爪的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有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一对孪生兄弟并排站在镜子前。

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却答非所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你能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收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抬腿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将卧室一览无余。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

何岸已经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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