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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想起来,就像踹死这丫的,你说你想救樱吧?你就樱,还对上了远坂时臣,你说人家远坂时臣自己想把女儿送你火坑,用你管啊!你自己想救你就救呗,参加了圣战,但是居然脑残的天真以为他那学了两个月速成魔法想对抗远坂时臣那练了几十年的魔法,这不是找死吗! 而且居然为了这个牺牲掉了生命,简直就算脑残的行为,他以为这样就能救樱了,完全没有想到他那点斤两,根本不够看,而且直接还成了间桐脏砚的工具,而且还是一次性的,因为接受那种速成魔法之后,就算不战死,也活不长,也只有间桐雁夜这个傻鸟才会做。 当然感觉那时候的情景,间桐雁夜当时就应该义无反顾的将樱就出来,而不是和那个老家伙将条件,就他那样还想取得最后的胜利,本来什么都不会的普通人,想当英雄,不是找死是什么,就算想当英雄也的有点头脑是不是,像间桐雁夜这种没有头脑的,自我满足的家伙真不该存在世间上,简直就算一个悲剧。 堂堂一个三大御家族之一的家伙,想想都觉得可气,最后不仅英雄没当成,什么也没有做成,也就罢了,还成为了恶人,亲手杀死了,他最喜欢的人,还把自己弄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最后下场可以说是可怜之极,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和卫宫切嗣的悲剧人生来说有的一拼。 不过雷宇感觉间桐这个家族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简直太恶心人了,存在这个世界上,简直就算社会的垃圾。